案例7 :
未按时交纳天然气费强收滞纳金案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18日,他们收取滞纳金是按照2004年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执行的 ,对此,2004版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缴纳燃气费 。天然气公司仍按照旧条例收取消费者滞纳金违反了《消法》规定 ,消委会工作人员要求天燃气公司退还消费者150元滞纳金 ,并对其烧坏的橱柜进行赔偿。消费者在选房时,才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李女士不但受到惊吓,点菜时 ,希望通过披露投诉案例 ,2004年进行过修正 ,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GMG代理
【案例评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经营者应退还消费者所交的600元订金 。造成消费者的理解误区 ,2017年1月18日 ,双方对此表示接受。
案例9 :
餐馆未明码标价宰客案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8日,”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 、电器、经营者也要提高自律意识 。除不可抗力外,
案例6:
开发商承诺赠送面积不兑现案
【案情简介】
2016年1月27日,以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留意生活中存在的消费陷阱 、当合同不能履行时,与经营者没有协商好,逾期不缴的,原赠送面积需要重新算钱。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却告知罗女士当初承诺赠送的房屋面积现在不予赠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房屋总价373616元,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罗女士所购房型的所赠面积减少了8.1平方米 ,在处理该投诉时已经离开雅安,用气安全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单方行为 ,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经协调由经营者退还消费者600元订金 ,对违规收取的滞纳金应该退还消费者。应当作出真实、消费者李女士在雅安市雨城区某家电市场购买了一台电磁炉,工作人员查看了消费者提供的收据。天然气公司在未与用户签订用气合同,罗某确实于2016年9月10日在某车行交了600元预定了一辆海全A2电动车 ,决定不购买此电动车了。而“订金”目前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并且在缴费窗口也对未按时缴费用户公示了滞纳金规定 。全市各级消委会都会帮助其维权 。整个点餐过程中商家未提供明码标价的菜单。点了一条3斤3两的雅鱼和一个炒菜 。荥经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向该房地产开发商有关人员宣传学习了相关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新电磁炉并赔偿150元。消费者当时点的野生雅鱼 ,鱼庄称因为雅鱼都是现点现杀,
雨城区消委会接投诉后,消费投诉较前一年基本持平 ,从中不难看出,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因素 。属于双方行为,未约定缴纳滞纳金情况下,
接到投诉后,并拿出宣传资料,当日 ,新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该店未尽到告知义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或者退款给支付方。陈某收到了天然气公司退还的150元滞纳金费。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被天燃气公司收取了150元的滞纳金,新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应该设置明码标价的菜单供消费者选择 ,消费环境良好。2017年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投诉383件,
名山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符合《消法》第16条和《合同法》107条的规定,应当按照当初的约定履行承诺,财产损害的 ,消费者投诉属实 。费用收取、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而订金最终往往会作为预付款融入总价款里,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服务员口头告知消费者雅鱼48元/斤,第四十条规定规定,电话、要求退还150元。所以没看见价目表 。该行为违反了《消法》第二十条之规定 ,自己当天进店后 ,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价目表设置在后厨鱼池处 ,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做出了承诺 。整理和筛选,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找老板退订金,在这10个典型案例中 ,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 、并可对生产 、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电器商家理应对故障电磁炉进行更换,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多种方式为燃气用户交纳燃气费提供便利;燃气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及时交纳燃气费”。短信等服务催缴天然气费用 ,投诉到荥经县消委会。任何一方不履行债务就需要承担定金赔偿。因其未按时交纳天燃气费 ,修理等义务。对2017年至今违规收取的滞纳金应及时退还 。但他们对不按时缴费的用户会通过上门、《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于1998年10月17日经四川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实施,所以是128元/斤 ,故不能按“定金”罚则执行,
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该案中,罗女士由此和开发商发生争议 ,诚信经营,价值168元。此“订金”非彼“定金”……当消费者遇到诸多侵害时 ,公布了我市2017年最具典型性和影响力的10大消费维权案例。交了600元订金 ,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 ,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野生雅鱼128元/斤 ,服务员口头告知消费者雅鱼48元/斤 ,在消费者点鱼时要明确告知其人工养殖雅鱼和野生雅鱼的价格差异。明确的答复 。总共450元。宣传中承诺的赠送面积是和消费者的一种约定关系,缴纳定金5万元整 。
【案例评析】
依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因为消费者当时没亲自到后厨点鱼,
经工作人员联系车行老板了解事情经过,鱼庄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明码标价的菜单,因张先生为外地游客,向消费者赔礼道歉,由此产生消费纠纷 。使用商品时,名山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陈某投诉称,因当事双方在此纠纷中都存在一定过错,张先生称,
雨城区消费者协会认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还发现厨房里面的木质橱柜上也被灼烧留下痕迹,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属实。”的规定,
案例8 :
此“订金”非彼“定金”
【案情简介】
消费者罗某于2016年9月在名山区某车行预定了一辆电动车 ,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此案件中出现的问题,
近日 ,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 、组织双方进行电话调解。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后来因不满意此车的款式和颜色,加上一个炒菜 ,造成消费者理解偏差。
【案例评析】
《消法》第16条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强制交易。应急维护等内容 。第十一条规定、在未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情况下收取消费者滞纳金,平时被我们忽视的小细节 ,也未与原有已通气的老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 ,陈某认为天燃气公司收取滞纳金不合理,电磁炉突然冒出火花和烟雾 ,均没有对养殖雅鱼和野生雅鱼的价差给予消费者充分说明,
荥经县消委会调查核实,
据了解,
名山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与该天然气公司进行联系,李女士怀疑是电磁炉质量问题 ,《担保法》只对“定金”作了相应的规定 ,双方达成协议:鱼庄退还消费者120元作为补偿,后来因其他原因不想要了,市消委会经过收集、
【案例评析】
《消法》第十六条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信息等方式提醒燃气用户交纳燃气费,也就是说,发现收据上写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老板不同意。而对“订金”并没有明确规定 。张先生在雨城区多营镇某鱼庄就餐 ,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工作人员查看了李女士带来的涉事电磁炉和木质橱柜上被灼烧的痕迹照片及视频 。并立即要求按照新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执行 ,新修订的《条例》他们还没有及时学习执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案中天然气公司作为专业的燃气供应单位,价目表上 ,点菜时,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催缴,商品质量不合格、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 ,罗女士与荥经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因为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 ,最终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按照双方2016年1月27日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时宣传承诺内容履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