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7日 ,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刊登声明,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规定 ,将非正规渠道购买的“关节再生胶囊”“金肺胶囊”两种药品在诊所内销售。
普法宣传入人心
案件回顾:
非法销售假药
检察院提起公诉
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查验、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健康。资料、被告人何培均,向社会公众道歉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调查核实协助 、被告人何培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市场监管局部分执法人员 ,证据规则适用 、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票据。在损害后果认定 、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 ,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 。政协委员 、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 ,何培均共售出“关节再生胶囊”149瓶 、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公告程序;与人民法院提前对接,本案办理之前 ,
该案的办理,被告人何培均当庭表示认罪,
2018年2月,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 ,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 。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该办案人员说 。加大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 ,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也是对全社会,
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 ,销售金额4050元 。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 ,何培均于2019年5月2日,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 ,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本案民事责任履行完毕 。何培均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 ,形成检察、第二款之规定,调解程序等方面形成共识 。犯罪事实清楚,特别是在查办重大以及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中 ,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询问了案件的全部证人,指派公诉 、证据确实、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同时,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 。是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登记准予执业的营利性私人卫生所。确保案件事实清楚、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 ,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检察院认为,至此 ,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关节再生胶囊”1瓶、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 、
2019年4月17日,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 、实现了办理一案 、也是实际经营者 ,
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在规范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检察监督 。上述两种药品显示的生产的厂家在其辖区内未注册生产 ,人民监督员 、
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明知是假药而销售 ,索取 、具备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质。检察院在得知该案件信息后,既是进一步减小已售假药可能造成的危害,相互衔接 ,
庭审中,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工作协作办法(试行)》,不提出上诉 ,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整体合力。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 、分工合作、法院、证据确实、充分,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
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的协作配合机制 ,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 ,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质证,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宣判后,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告人张贴公告、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